我国空军和海军装备了多款性能优异的第四代重型战斗机,整体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。早期引进装备了苏-27和歼-11A,中期列装了歼-11B、歼-15A舰载机以及苏-30系列,后期则主要装备了更先进的歼-16、歼-15T以及24架苏-35。值得注意的是,歼-16和歼-15T属于多功能重型四代半战机,而苏-35则是专注于制空作战的四代半战机,这三款机型在全球同级别战机中都处于领先水平。目前,空军正在对300多架歼-11B进行现代化升级,升级后的歼-11BG也将达到四代半标准。至于早期的苏-27和歼-11A,由于服役年限较长且升级空间有限,已不再考虑进行升级改造。
在现役重型战机中,歼-15A舰载机和苏-30系列(包括苏-30MKK和苏-30MK2)处于一个比较特殊的位置。苏-30系列约有100架,歼-15A则有70架左右。虽然这170架战机在其他国家足以担当主力,但对我军而言,其性能已略显不足。目前我军四代半战机数量已突破700架,还装备了多款五代隐身战机,甚至六代机也已开始试飞。相比之下,这些早期四代机的性能确实存在一定差距。
展开剩余63%然而,现在就退役这些战机未免为时过早。首先,它们的服役年限还有十余年;其次,作为重型战机,它们具备航程远、载弹量大等优势,在我国广阔的国土和海域防卫中仍能发挥重要作用。目前这些战机仍承担着部分一线作战任务,因此继续服役是必然选择。那么,是否可以对它们进行升级呢?
具体来看,100架苏-30战机的升级价值不大。最新一批苏-30的服役时间已超过20年,机体老化明显。加之俄制战机的升级空间有限,且海军航空兵的任务正逐步转由舰载机部队承担,特别是24架苏-30MK2更无升级必要。预计这些苏-30将维持现状直至退役。
相比之下,70架歼-15A舰载机的升级前景更值得探讨。这批2013年开始列装的战机,最老的也才服役12年,正值壮年。作为我国自主研制的机型,歼-15A在升级潜力和国产化程度方面都优于苏-30,对新型武器和航电系统的兼容性也更好。但升级与否还存在一个重要考量因素:我国航母技术的发展速度。
歼-15A是专为辽宁舰和山东舰这两艘滑跃起飞航母设计的。而新建的福建舰采用了电磁弹射系统,配套的是弹射型歼-15T和隐身舰载机歼-35。未来我国航母都将采用弹射起飞方式,而歼-15A的机体结构无法适应弹射起飞,即便升级也只能部署在现有两艘滑跃航母上。
虽然辽宁舰和山东舰还能服役数十年,为它们升级70架歼-15A看似合理,但最新演训画面显示,这两艘航母已经开始搭载歼-15T。作为弹射型战机,歼-15T也能在滑跃甲板上起降,这带来了显著的战术优势:一是实现了舰载机在全部航母上的通用部署,大幅提升作战灵活性;二是歼-15T本身就是歼-15A的升级版,性能更优越。这种情况下,大规模升级歼-15A的必要性就大大降低。这些歼-15A很可能会像苏-30一样维持现状,待歼-15T数量充足后,转为训练用途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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